东方运通:土地听证程序具体包括哪些步骤?
发布时间:2025年8月19日 分类:投资指南 浏览量:1224
听证程序(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异议专用)一共7个步骤,时间、主体、文书要求全部法定,缺一不可。
异议收集
•公示期内收集书面意见,达到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合理”即触发听证。
•书面统计表须由征收部门盖章确认异议人数。
听证决定
•市、县级政府5日内作出《听证决定书》,载明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、参会人员范围。
•决定书张贴+官网公告,公告期3日。
听证通知
•召开前7日,向所有被征收人送达《听证通知书》,载明权利义务。
•同时通知发改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司法、审计等单位参加。
预备会(可选)
•主持机关在听证会前2日组织预备会,核对身份、确认旁听席、宣读纪律。
•形成《预备会记录》并入卷。
正式听证
5.1主持人宣布议程、告知权利
5.2征收部门陈述方案及依据(15分钟)
5.3被征收人或推选代表陈述异议理由(每人5–8分钟)
5.4质证与辩论(双方问答)
5.5记录员全程制作《听证笔录》,参会人签字确认。
听证报告
•听证结束后3日内,主持人机关出具《听证报告》,附采纳或不采纳意见的理由。
•报告需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,审查期3日。
结果公示与方案调整
•政府根据听证报告7日内作出是否修改补偿方案的决定,并再次公示7日。
•若修改,重新走30日征求意见或7日快速公示;若无修改,进入征收决定程序。
时间轴(最短法定)
异议收集30日→听证决定5日→通知7日→听证1日→报告3日→审查3日→结果公示7日
合计56日,约2个月;遇节假日、排期冲突,实际2–3个月常见。